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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消防申报公司,消防备案怎么办理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

  1、质安部全程检查

  (1)、消防水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进场报验→预留孔洞尺寸核查→支吊架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油→主管道安装→钢管检验批、隐蔽工程报验→支、配管安装→阀门、消火栓进场报验及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阀门、消火栓安装→阀门、消火栓检验批报验→喷头进场报验→喷头安装→稳压装置、水泵、水泵接合器进场报验→稳压装置、水泵及水泵接合器安装→水泵接合器检验批报验→系统调试→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管道清洗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管道通水试验报验→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分项工程报验→水泵联动调试→竣工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桥架进场报验→钢管敷设(明敷钢管防火处理)→钢管、桥架检验批、隐蔽及分项工程报验→穿引丝→桥架安装及桥架内布线→线缆进场报验→管内穿线→接线(焊锡)→管内穿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报验→线路绝缘测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报验

  →设备进场报验→设备底座安装→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分项工程报验→点位布置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俗称一次消防验收,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即建筑工程在消防设计阶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既定标准,建设完毕投入使用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一次消防验收合格后,政府相关主管机构将颁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营业前检查:

营业前消防检查,是指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于营业前消检申报义务承担主体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使用单位。

若建筑是由建设单位自行投入使用,消防检查申报义务承担主体应当是建设单位;若该建筑是由建设单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那消防检查申报义务承担主体应该为使用单位。

开业前消防检查合格后,政府相关主管机构将颁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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